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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红山区有停车场收费不服务

发布时间:2012-04-14 点击()

近日,一位市民到本报反映,红山区个别停车收费点的收费服务有问题,先收费不服务,拿到钱后,车主最后来开车却找不到车辆管理人员了。这位市民想咨询一下,象这样收费不服务该怎么处理?另外,每辆车收取3元钱是否合理?收费后不给任何票据是否合法?

据这位市民介绍,前几天他在赤峰市红山区三中街邮局附近的停车点停车,管理车辆人员向他收取了3元钱后没有给任何票据就走了。这位市民说等开车的时候再给钱可不可以?车辆管理人员说先收费,这是规定。结果等这位市民办完事情后准备开走车时,才发现停车点的车已经乱七八糟的放满了。这时,想找管理人员给疏导一下,但是管理车辆人员已经不知去向。最后这位市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车倒出来。这位市民觉得很憋气,他说掏了停车费凭什么享受不到服务?这个收费到底合不合理?如果车辆出现了刮擦等问题该怎么办?

根据这位市民反映的情况,近日,记者来到红山区三道街停车点进行了采访。据此停车点车辆管理人员介绍,他们是归红山区城管局自行车管理所管理。当问及他们的收费标准时,这位管理人员告诉记者,自行车收费2角,汽车等机动车停放是3元,先收费,统一的。记者问管理人员如果出现服务不到位而车辆受到损伤怎么办时,他说:“这种情况没有出现过,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是我们来负责。”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红山区城管局自行车管理所所长赵晓华。据其介绍,红山区城管局自行车管理所的管辖范围有回小附近,长青公园,卫校附近等6处大范围管理点,共有自行车停放点20余处,机动车停放点6处。车辆存放收费标准是由物价局核准,都有收费许可证,按照统一标准收费,自行车2角钱,机动车停放是一小时内2元钱,超过一小时按3元起价。车主可以向收费管理人员索要票据。如果车主发现管理人员服务态度不好,乱收费,或者收完钱后没有履行服务,可以拨打红山区自行车管理所举报电话8285851进行举报。如果出现乱收费,经举报核实后,将对停车场收费管理人员处以10倍罚款,并向车主道歉。车辆如果有损害由车辆管理人员进行赔偿。车主缴费后可向车辆管理人员索要票据,不给提供票据者,可拒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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