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出台管理办法加强安监执法车辆管理
发布时间:2012-03-29 点击()
2012年,重庆市武隆县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监察执法车辆管理,制定了《武隆县人民政府安全监察执法车辆管理办法》,在管理办法中立足“五加强”狠下功夫规范全县安监执法车辆管理。
一是加强规范执法车辆配置管理,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各部门和26个乡镇在安全监察执法车配备时统一“安全监察”标识并喷写单位,配齐警灯和警笛。
二是加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各部门和乡镇负责本单位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对交通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按时参加驾驶证年审。
三是加强执法车辆的使用管理,车辆的派遣建立审批制度,确保安监车辆安监工作专用,严禁挪借他用;按时保养,及时维修,保持良好车况。
四是加强警灯和警笛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警灯和警笛的使用规定,非紧急情况严禁乱闪警灯、乱鸣警笛、不开特权车。
五是加强车辆的检查考核,县安委办把各单位安监执法车辆的使用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采取抽查和日常巡查的方式督促全县各单位安监执法车辆的规范使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