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交警采取三大措施整治校车
发布时间:2012-02-13 点击()
柳州讯 随着新学期开学,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情况将不断增多,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加大校车整治力度,采取三大措施,从源头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
多部门联合管好源头
从学生报到以来,柳州交警部门安排专门警力,会同安监、教育行政部门,重点开展对校车、学生接送车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详细掌握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台账,从源头上做好校车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无办学资质学校、民办学校、私立幼儿园以及私人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的情况实行重点监管,对学校专用校车和承租运输公司的非专用校车集中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坚决向黑校车说“不”
通过“交通安全大篷车”进校园上交通安全课、家长会、学生班会及发放告家长书等方法,增强学校师生和相关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交警提醒广大家长,不要擅自租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如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可拨打110报警电话或支队长热线2603000向交警部门举报。
“护卫天使”在行动
此外,交警部门还继续推进“护卫天使行动”,依托护学岗,在校园门口周边地区或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警告、让行标志、信号灯、人行横道和车辆减速等交通设施的设置,为学生出行创造安全提示条件,从源头上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对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重点检查备案情况,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要对其进行宣传教育,责令其停止营运,并要求补办校车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