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机动车变更业务需持委托书
发布时间:2012-02-08 点击()
在办理机动车落籍时,车辆所有人一栏是必填的项目之一。可是,一旦车辆所有人的名称或者身份证号发生变更,就需要当事人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7日,记者就机动车变更备案的流程咨询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同内容的变更需要不同的备案流程。
据了解,在机动车变更备案业务中,办理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变更的比较常见,如果是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申请人首先需要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并出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以及住所变更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需要更换机动车号牌号码的,当事人还须提交原机动车号牌。
工作人员介绍,办理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申请人需携带《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机动更登记是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需要改变机动车牌照的还应当提交原机动车号牌。
对于办理机动车联系方式变更的,在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后,出具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即可办理。
如果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码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楚或者损坏须变更备案的车主,可以携带《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和车辆检查记录、拓印膜到相应的窗口办理即可。
工作人员提醒广大车主,在办理各项机动车变更备案业务时,对于需要代理人代办的车主,其代理人还需出示车主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而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当事人需要提交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